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或前往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办理;有限公司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20天)。
需完成当期申报和汇算清缴
前往昌吉社保局和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注销。需先结清所有社保和公积金款项。
前往开户银行办理基本户和其他账户的注销。需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等材料。
向昌吉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工商注销登记申请。个体工商户直接办理即可;有限公司公示期满后无人异议即可办理,或提交清算报告等材料。
前往昌吉公安局指定地点缴销公章、财务章、发票章等所有印章。
* 以上费用为参考价格,实际费用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免费评估后给出准确报价。